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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是当上了佣兵以后,才知道自己实际甚至称得上幸运。
她出生长大的波兹塔城,虽然位置较为偏远,却是直属于国王陛下的王畿。那里的城主并不是有封地的贵族,而是国王陛下派下来的官员,直接对陛下负责。各地的领主们喜欢互相争斗,却不敢直接对王畿下手。毕竟攻打王畿就相当于谋反,国王陛下是光明神的后裔,威武庄严不可冒犯,他虽然无力制止领主们之间的战争,但倘若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向王畿出手,全国的贵族领主们都会出兵征讨。因此爱丽丝的童年虽然过得非常穷困,但比起那些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不得不四处逃难的人来说,还是要强得多了。
最初了解到这些时,爱丽丝曾问罗姆,为什么领主们总要互相争斗,罗姆给她讲了个在佣兵之中流传很广的传闻。他们都说这片大陆上如诅咒一般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纷争其实都是由英武之神挑起。他喜爱战争,以此为乐。只要战争永不止歇,他的信徒数量就会不断增长。王畿地区一向稳固,绝少陷入战火。那是因为王畿是光明神的圣所,英武之神就算再嚣张,也并不敢在光明神的面前造次。
考虑到英武之神的小心眼,这传闻大概也并非无中生有。
如今爱丽丝已经接近十七岁,罗姆计划着让她开始为升至特级佣兵做准备。这样在他退休之后,爱丽丝就可以独立以特级佣兵的身份活动了。爱丽丝对于特级佣兵的名头倒不怎么在意,但她已经决定,要在成为特级佣兵时,披露自己的女性身份。无论如何,随着她年龄的增长,扮男孩这件事开始变得越发困难,况且她也不想一辈子扮成男孩的模样。佣兵公会或许不会雇佣一般的女孩子,却绝不可能因为性别的原因放弃一个特级佣兵,毕竟,如今存活于世的特级佣兵实在是太稀少了。
爱丽丝花了很多时间去考虑这方面的事,却一次都没想过昔日与未来之神做下的约定。
该怎么说呢?爱丽丝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孩子了,当年她生活在暗河街里的那间小小的房子里,每日里所听的就只有母亲的祈祷,神明几乎占据了她生活中全部的闲暇。然而现在,她生活中的内容过于丰富,以至于很难想得起来与神明有关的事。更何况她的师父不死罗姆并不信奉神明,而那些信奉贝尔特契的佣兵们,通常也只在大战之前临时抱佛脚,祈求英武之神赐予他们平常缺乏的勇气。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想不起未来之神,也是很正常的事。
再说,自从她在圣殿的祈祷室里与未来之神交谈了那一次之后,那位神明再也没有出现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十二岁时在圣殿进行过的一番谈话,在爱丽丝的心中变得格外浅淡模糊,几乎像是一场梦境了。有时她甚至会怀疑,那件事到底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她在脑海之中给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回忆。
按说,她成为不死罗姆徒弟这件事,该是她与未来之神谈过话的明证,无论如何也不该感到怀疑。不过爱丽丝和不死罗姆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太久,他的幸运似乎也成为了并不稀奇的东西。爱丽丝几乎要忘记了,她能在刀光剑影之中活到现在并非理所应当,而是与她师父那无与伦比的幸运密切相关。
第17章生死之间。
总而言之,是否要在满十七岁时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完全不在爱丽丝需要考虑的事项列表里。现在他们师徒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爱丽丝以红发艾伦的身份单独参加一场战斗,赢取胜利之后,顺利晋升为特级佣兵。
最近半年以来,不死罗姆的手边有好几个比较特别的任务邀请。他权衡过后,最终决定让爱丽丝赶往摩尔斯城,帮助那里的城主击退龙堡伯爵的进攻。
龙堡与摩尔斯城相邻,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仇恨从三代以前就开始了。最近几年局势愈发紧张,大战一触即发。从各方面来看,这两家的实力基本上势均力敌,因此都在想方设法网罗出名的骑士和佣兵,力图借此增长己方的实力,提振士气。
龙堡伯爵手下有战术精英加尔骑士,听说这一次又雇佣了银盔德维特。银盔德维特也是三级佣兵,名声与红发艾伦一样响亮。这样一来,摩尔斯城主似乎就显得处在劣势。因此他早早就向佣兵公会去信,要求不死罗姆师徒前往相助。
以这场战争的规模和对手的实力来看,如果爱丽丝能在这场战斗中击败银盔德维特,帮助摩尔斯城主取得胜利,她就一定能晋升为特级佣兵。不过银盔德维特不是好对付的,他若是听说红发艾伦要来摩尔斯城,肯定也会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对于那些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只准备看热闹的佣兵们来说,与其说这是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战争,还不如说是两个三级佣兵之间的争斗,谁要是赢了,谁就能当上特级佣兵,输了的话,大概就只能成为臭水沟里的一堆烂肉,被死之眷属拎去做稀奇古怪的实验。
不过爱丽丝若想继续在这行里干下去,就不能害怕这些。
罗姆替爱丽丝选定了这个任务之后,给她讲起了他所知的情报:
“银盔德维特从做初级佣兵时起,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年的经验。他年纪比你大两岁,身材很高大,走得是刚猛的路子。据说他特别害怕头部受伤,总是戴着一个银盔——这也是他绰号的由来。虽然一般来说普遍认为银盔德维特战斗力很强,但我曾经见过他,感觉他的能力还够不上特级佣兵。他的弱点是不太灵活,你要是对上他,胜率应该不低。无论如何,总比你对上一个真正的特级佣兵要好。”
爱丽丝还算挺有信心,虽然她尚且未曾单独出过任务,但也曾对上过不少强者。只要她还想继续当佣兵,这就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龙堡伯爵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恰好是爱丽丝的十七岁生日。她带着摩尔斯城主雇佣的佣兵队伍出战,只觉精神百倍。
出名的佣兵在打仗时是很占便宜的,虽说佣兵们都有死在战场上的觉悟,却不会轻易向高等级的佣兵发起挑战。毕竟佣兵们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明知打不过,就不会过去送死。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个出名的佣兵几乎可以抵得上一整支佣兵队伍,所到之处,凡是看见她那显眼红发的人,大多直接转弯往别的方向去,不想和她正面对上。
当然,她也遇上了几个与她等级相同的佣兵,那些佣兵都是听说了她在这里之后,特意加入了对方的军队,要来与她交手。那些人没有她名声响亮,也没有像不死罗姆那样的一个好师父,虽然同为三级佣兵,但与她交手几回合就会溃败。
爱丽丝就这样且战且进,不久就看到了银盔德维特。
银盔德维特像红发艾伦一样,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头上总带着一顶银盔,头盔上面飘着蓝色的帽缨。他的头盔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的相貌,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知道确实是他就好。
战场上相见,用不着寒暄客套,两人拔剑相向,双剑刚一交锋,爱丽丝就明白他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容易对付。
爱丽丝本来就是女孩,走得一向是轻盈的路子,银盔德维特的体力远胜于她。他用一柄非常沉重的巨剑,爱丽丝的剑与他的碰了一次之后,就开始尽量避免与他的剑相碰,害怕自己的细剑会折断。银盔德维特身上的甲胄相当齐全,爱丽丝的细剑根本不可能穿透,只能想办法从关节连接处下手,而这就要求她的手格外地稳,难度很大。
尽管如此,她还是想方设法找机会刺中了德维特的右肩,德维特闷哼一声,鲜血顺着剑锋淌了过来,爱丽丝精神一振:
这下可好了!他右肩受伤,用起剑来就不会那么灵活。
然而德维特只是将剑换了手。
他居然可以用左手使剑!
从来没人说过德维特擅长双手使剑,显然这是他的杀手锏,如果不是遇到了爱丽丝这样难缠的对手,肯定不会轻易使出来。凡是见识过左手剑的人都知道,对付一个用左手剑的对手要困难得多。爱丽丝考虑是否也要换手,但她的左手远没有右手灵活,换手只会让她刺中对方的概率降低,她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爱丽丝的剑不敢与德维特相碰,她的皮甲在银盔德维特的巨剑之下也显得好像是用纸做的,轻易就会被穿透。所以她只能仗着自己的灵活,不断地闪避对方的攻击。这让她不得不耗费比平常多得多的体力,而德维特虽然穿着沉重的铠甲,但因为他攻击的频率没那么高,反而不像爱丽丝那么费力。他发现爱丽丝非常注意保护自己的脸,就特别注意攻击她的头部,逼得爱丽丝只能不断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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