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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涅眼前一亮道:“那位《贝格尔号航行日记》的作者?那可是一本相当不错的读物,虽然在文学上它并无长处,但是读起来趣味十足。实不相瞒,在《英国佬》的连载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篇了。”
亚瑟笑着将文件收回了抽屉里:“海因里希,你这么说就是对《恶之花》作者的不尊重了。你忘了埃尔德·卡特先生吗?”
“该死!确实,还有卡特!他的诗真是邪门,堕落、死亡、腐化、禁忌的爱、痛苦,不断地冒犯虚假的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海涅一谈起卡特便显得极为尊重:“不论是从技巧上,还是从选题上,卡特都是一个天才式的人物。只可惜那些庸俗人物无法理解卡特的伟大人物,甚至卡特本人也只敢以佚名的方式发表《恶之花》,而且不列颠的图书委员会还煞有介事的把这本诗集列入了查禁名单,这实在是太讽刺了。”
亚瑟原本只是打算分散海涅的注意力,可他一听到海涅如此评价埃尔德,高等物种的自尊心便迫使他反问道:“如果你真的觉得这部诗集那么出色,为什么你不按照相同的题材写一部呢?”
“得了吧!这就是我钦佩卡特的地方,他居然真的敢把那些东西写到纸上!”
海涅盛赞道:“我没有他那样的魄力,不列颠接受不了的东西,在法兰西和德意志多半也没多少人能接受。别的不提,如果我真的写出这么一本诗集,我叔叔估计就彻底和我决裂了。”
“叔叔?”亚瑟回忆了一下:“喔,我想起来了,那位汉堡的大银行家所罗门·海涅先生。虽然你没有泡上你的两个妹妹,但我记得他这些年好像依然在持续不断地资助你吧?”
“准确的说,是直到今年7月以前他都在资助我。但是,自从他听说我接受了法兰西的政府补贴以后,就把那笔资助金断掉了。”
“嗯?”亚瑟问道:“你叔叔也是个德意志爱国者?”
“呵……”海涅撇嘴道:“他只是怕和我关联太深会影响他的生意罢了。你得明白,凡是干银行家这个职业的,其中的爱国者可不多。”
“那你父亲呢?”
“我父亲?我父亲多半不在乎我写那种题材,说不准他还会哈哈大笑的拍着他儿子的肩膀说,海涅家的小家伙可算是长大了。但遗憾的是,那个活泼的大孩子四年前已经去世了。”
海涅将椅子倒转过来趴在椅背上,眼里露出追忆的神采:“其实我那段时间之所以会去英国旅居,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纪念他。他在拿破仑战争初期,是在汉诺威王国军队服役的。我家里还放着一幅他那时候的肖像画,画里面他穿着标致的英王属德意志军团制服。
他长着一头让人羡慕的、中国蚕丝那样顺滑的金黄色长发,但是他却非要按照弗朗肯德地方习俗把长长的卷发像个大发髻似的用一把小梳子固定在头上,然后往头发上扑白粉,要我说,这看起来可太蠢了。
但是没办法,老头子喜欢,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他都还在叫人往他头上扑粉呢。不过这也对应了他在汉诺威军队当中的职务,他当时是在恩斯特亲王的军队里做军需官的。普鲁士人一般管这个职位叫‘面粉虫’。
就因为他有过这么一份经历,老头儿天天都在外面吹嘘,他和亲王的关系有多么亲近。他一辈子都坚信不疑,恩斯特亲王绝对没有忘记他这个老朋友。但令人难堪的是,老家伙自己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亲王殿下从未派人去找过他。”
亚瑟忍不住托着下巴笑道:“听起来你差点就成为英国人了,毕竟王属德意志军团里有不少人后来都搬到英国居住了。外交部施耐德先生的父亲就是那时候来到不列颠的。”
海涅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我父亲退伍之后搬去了杜塞尔多夫,在那里爱上了我的母亲。但不幸的是,我父亲在军旅生涯里养成了一些不良嗜好,所以我母亲只能一点点的帮他改掉。”
“比如说呢?”
海涅掰着手指头数道:“那可就多了。或许是因为常常和贵族们接触,所以我父亲养成了进行高级游戏的爱好,他喜欢赞助戏剧艺术,或者,好吧,我说的更直白点,他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献身此道的女演员们。除此之外,贵族们遛狗养马的嗜好,他也全都一个不少的学来了。
我父亲最开始来杜塞尔多夫的时候,是从事商业的,他开了一家绸缎铺。但是他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如他花的多。他在娶我母亲之前,养了十二匹膘肥体壮的骏马。但我母亲警告他,如果他想要娶她过户,就必须先把这些牲口都卖掉。因为这群畜生吃的燕麦太多,然而除了马粪什么都回报不了。
我父亲在爱情的面前只能缴枪投降,他先是卖掉了马,随后他的马夫和猎犬也被我母亲一并打发走了,只有一只最丑的名叫约利的斑点猎犬被留了下来。只不过,这只狗之所以被留下,并不是因为它是最有本事的,而是因为它是一群狗里面最没本事的那条。”
“哈?”亚瑟问道:“为什么非得留这一条。”
海涅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向来冷淡毒蛇的诗人忍俊不禁道。
“因为约利显然发挥不了猎犬的作用,所以我母亲认为父亲不可能牵着它去打猎。我父亲最初是在家门口捡到它的,它与我父亲互相投以意味深长的目光,接着我父亲叹了口气道:‘唉,约利。’约利便哀伤地摇摇尾巴朝我父亲走来了。
当时,我心想,这狗真是个谄媚的伪君子。事实也验证了我的观点,它是唯一一只获准继续留在我家的猎犬。只可惜,我父亲没有辨认出它真面目的眼光。他在军队的时候,身边的那批贵族没有半点军人的严肃性和荣誉心,所以他总是这样,注重的不是勇气而是表面的光鲜亮丽。
但是约利终归是不能混一辈子的,它没有本事,只会靠着谄媚来讨好主人。我父亲有一次看到他的宠物挨了一脚,叫唤得特别可怜,于是便情绪恶劣地承认,这混蛋在装蒜。后来,约利长了一身疥癣,浑身长满了虱子,我母亲非把它淹死不可,我父亲也只好听之任之,并无异议。
所以,你看,亚瑟,人们在牺牲自己的四脚宠物时的态度漠然,与君王们牺牲他们的两脚宠物的态度又有多大的区别呢?爱国主义,这真是个可笑的词汇,我宁愿像是那些有本事的猎犬一样被赶走,也不愿意像是约利那样的伪君子最终被自己的主人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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